企业家必须知道的新《公司法》8大显著变化

发布时间:2024-07-08 11:18|栏目: 企联动态 |浏览次数:

新《公司法》已经生效,每位律师在这一阶段最要紧的事,就是将新《公司法》的诸多变化讲解清楚,避免企业家和他们的企业因为没有及时根据新《公司法》调整公司的结构、管理和章程,而遭受监管和损失。


下面,我们根据LegalMVP出品的普法三件套中的内容,依照《企业家必须知道的新<公司法>100问》普法手册模板的框架,为律师朋友们整理了这8大领域的问题以及其中的要点,供大家参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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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企业家必须知道的新<公司法>100问》目录框架


01 注册资本实缴新变化

02 注册资本实缴相关风险

03 应对注册资本实缴的解决方案

04 股权转让的变化

05 股权回购与对赌协议

06 公司治理

07 股东权利保护

08 资本与投融资





01

注册资本实缴新变化


第一个领域,是最引人注目也是最老生常谈的话题,注册资本“认缴”变“实缴”后,发生了哪些变化。


这是律师最常给企业家普法的领域,但是,只讲期限是不够的。


期限,看似法条很多,但是没那么复杂,几句话就搞定了,如下方视频:


LegalMVP谱法先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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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单纯的期限解决不了企业家的问题。


让我们回归到企业的日常经营中,去思考企业和企业家关心的是什么、最常遇到的问题是什么?


比如:公司是不是一定要完成实缴?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是设置高了?实缴后的钱自己能不能用?之前给公司的垫资借款能不能算作实缴?到底要怎么做,才能确保自己的实缴是没问题的?


不要一两句带过实缴的变化,也不要长篇大论讲解繁复的法条,而是回归企业的实际业务场景,解决具体的问题。


对于这一领域的问题,可以进一步参考《企业家必须知道的新<公司法>注册资本实缴下6大应对方案》的普法课件模板以及《企业家必须知道的新<公司法>100问》普法手册模板的第一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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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企业家必须知道的新<公司法>100问》普法手册模板





02

注册资本实缴相关风险


律师早已熟知新《公司法》的变化,但是,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,还没意识到新《公司法》的重要性和可能引起的经营风险。


企业家可能听说,之前注册资本报个数字就行了,新《公司法》一出,都说要真金白银实缴出资了,但是还有好几年时间,不担心,缴不上就缴不上呗。之前还有中介说可以解决,也花不了几个钱。


这是因为企业家并不清楚,实缴问题可能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到底有多大。


因此,律师就要给企业家讲清楚,如果有股东没有在期限内完成实缴,造成损失,有哪些责任;创始股东有哪些责任;董事会有哪些责任。如果请不靠谱的中介,可能会涉及哪些问题和风险。


只有风险涉及到赔钱和牢狱之灾,企业家才会真正重视起来。


关于实缴相关风险的问题,在《企业家必须知道的新<公司法>100问》中给出了具体的普法内容。





03

应对注册资本实缴的解决方案


前面两个部分讲变化和风险,接下来就要讲具体的解决方案了。


说到帮企业和股东解决实缴压力的方案,律师的第一反应可能就是减资。


但是其实不止,还有调整期限、分期实缴、非货币出资、股权转让、股权回购、减资与注销等不少方法,而且如果能使用“组合拳”的方式会更好。


同时,律师也要注意,这些方式在具体实操时,有很多坑,比如股权转让时的实缴责任承担问题、股权回购的合法性问题、知识产权出资能不能用使用权出资的问题等等。


我们要让企业明白,方法有很多,但是办理起来很复杂,也有很多坑,能找律师处理是最佳。


《企业家必须知道的新<公司法>100问》中,我们用20道问题,讲解了这些解决方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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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家必须知道的新《公司法》注册资本实缴下6大应对方案






04

股权转让的变化


新《公司法》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做出了诸多改变,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,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时,不用一定要其他股东同意了。


有法律人评价,这一点充分凸显了,新《公司法》能让公司的股权转让更灵活。


但是,如果我们站在企业和企业家的视角去思考,我们要做的反而是帮企业应对灵活性带来的风险。


比如说,有掌握公司重要资源的股东想要转让股权套现,或者股东想要把股权转让给陌生人甚至是竞争对手,那这样的股权转让对公司是不利的。


尽管还有股东的优先购买权,能帮公司留住这份股权,但是如果在30天内,其他股东现金流紧张,凑不齐那么多钱优先购买,这股权还是会被转让走。


因此,律师需要做的,是在充分了解公司和股东的情况后,制定针对性的方案,比如增加转让的限制程序、增加优先购买权的期限等,毕竟新《公司法》也规定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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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企业家必须知道的新<公司法>100问》

共计180+页,6万+字





05

股权回购与对赌协议


股权回购与对赌协议一直是公司法领域的难点,而在新《公司法》生效之后,产生的诸多变化也需要企业家的注意。


比如,如果投资人是通过减资退出,那可能就涉及到了新《公司法》下定向减资的特别规定。同时还需要注意新《公司法》下对股权回购的限制与准许情形。


如果是金钱补偿型对赌,就涉及到了利润分配的问题,那么如果金钱补偿中有不合法的情形存在,新《公司法》就规定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监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
因此,如果公司涉及到股权回购与对赌协议的,律师必须把新《公司法》下的风险情形讲清楚。


《企业家必须知道的新<公司法>100问》中,我们专门设置了不同的题目,对股权回购型对赌和金钱补偿型对赌在新《公司法》下的变化进行了讲解。





06

公司治理


公司治理涉及到的内容繁多,也是每家企业都需要注意的,其中特别需要注意、给企业家讲清楚的包括:


公司要不要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而不设监事会?如何不设置监事会?


董监高如何防范因新《公司法》带来的风险与潜在的赔偿损失的责任?


公司与股东如何防范因新《公司法》生效带来的横向穿透的风险?


公司章程如何修订,才能符合新《公司法》的要求,防范风险?


这些内容,是《企业家必须知道的新<公司法>100问》普法手册模板中的重点内容之一,从第52-第77题均与之相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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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企业家必须知道的新<公司法>100问》普法手册模板





07

股东权利保护


新《公司法》重点加强了对股东的权利,尤其是小股东权利的保护,体现在扩大查阅权、控股股东滥用职权的时候可以让公司回购股权、程序内容不合法的决议可撤销以及双重股东代位诉讼制度。


针对中小股东,律师可以讲解如何利用这些新的方法,将其作为保护自身权利的“武器库”。


对于大股东和公司,律师可以讲解如何避免因为这些新制度新方法导致股东间出现纠纷、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等。


这些问题,我们在《企业家必须知道的新<公司法>100问》普法手册模板中都给出了可参考的普法内容。






08

资本与投融资


最后,律师可以讲解与新《公司法》修订相关的资本与投融资方面的内容。


比如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的授权资本制、类别股和无面额股,这些都是什么、有哪些好处、自己的公司是否可以使用等等。


同时,在新《公司法》下,公司进行股权激励、股份制改制又增加了很多注意事项,比如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的实缴,股份制改制时的公司章程问题等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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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

结语


以上内容,根据LegalMVP出品的普法三件套中的内容,依照《企业家必须知道的新<公司法>100问》普法手册模板的框架整理所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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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《公司法》生效,是影响全国超5000万家企业的大事,每家企业都会深受其影响,这也同时为律师提供了普法与获客的窗口。


律师可以抓住这波势能,做好普法、品牌塑造和获客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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