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地市经信局、企业联合会、行业协会、有关企业:
自2005年开始,我会在中国企业联合会和广东省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,连续11年发布广东省企业百强及其分析报告,得到了政府部门、企业界、新闻界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,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。“广东省百强企业”排序活动不仅在社会上树立了广东标杆企业的形象,还更好地促进我省加快培育世界级企业,对一大批广东企业做大做强,进入中国乃至世界强企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宣传作用。
2016年是“十三五规划”的开局年,为深入贯彻
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推进广东省委、省政府鼓励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的工作部署,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,增强实力,做好新形势下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的战略及政策研究,广东省企业联合会、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决定继续开展 “2016年广东省企业500强”的排序发布活动。
“2016年广东省企业500强”于发文之日起正式接受申报,请各企业作好申报准备工作,请各市经信部门、企业联合会及各行业协会积极作好组织和推荐工作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内容
1、2016年广东省企业500强
2、
2016年广东省民营企业100强
3、
2016年广东省制造业100强
4、2016年广东省服务业100强
5、
2016年广东省流通业100强
民营企业是指私营企业和自然人出资51%以上所兴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、联营企业及有限责任公司(不包括外资企业)。流通业是指批发、零售、货物运输、物流、仓储业。服务业是批除流通业以外的其他第三产业。
二、申报资格
1.独立法人资格。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三年以上(含),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企业。
2. 申报2016年广东省企业500强、民营企业100强,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;制造业100强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4亿元以上,服务业、流通业100强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1亿元以上。
3. 守法经营。近两年来企业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,未受过行政处罚。产品及其企业本身符合国家的产业、安全、卫生、环保以及有关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规定。
4.入选标准:企业营业收入将作为入选和排序的主要依据,民营企业、制造业、服务业、流通业100强将以行业领先度、自主创新能力、区域代表性、企业成长性、幅射带动性等作为入榜重要参考指标。
5.企业申报和入榜不收取评审费用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申报程序:被推荐或申报的候选企业填写《推荐申报表》(加盖申报单位公章)、财务报表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报广东省企业联合会“广东省百强企业评审办公室”,如由管理部门、地市企业联合会或行业协会推荐的,可由推荐部门在《推荐申报表》加盖公章。(《推荐申报表》附后)
2.审核初评:广东省百强企业评审办公室对候选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,必要时进行现场调研,进行初审,提出候选名单。
3.评审委员会审定:由专家学者、行业代表、新闻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,根据排序条件、企业申报材料、审核委员会办公室初审意见,对“2016年广东省企业500强”企业排序各榜单候选名单进行审定, 并根据申报情况适当调整企业入围榜单。
4.申报材料要求:①申报表;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③企业简介(600字以内);④企业2015年的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。(主要经济指标须经推荐单位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认可,未能提供的,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可靠的材料,如上报政府部门的报表(副本),由审计机构盖章确认)。以上纸质材料须装订成册。
5.电子板材料要求:企业简介(格式:word文档)、企业及产品图片(格式:JPG或JPEG,5张)于申报同时发到我会工作邮箱。
三、榜单发布,
1.于2016年7月下旬(预定)向社会发布“2016年广东省企业500强”等各榜单,并举办企业发展论坛等系列活动。
2.符合申报中国企业500强(含制造业500强、服务业500强)条件的企业,将由我会直接向中国企业联合会推荐,企业无需另行申报。(在表中注明需推荐)。
3.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将根据广东省企业500强各榜单相关数据编写《2016年广东省大型企业发展报告》,供各企业经营决策参考外,并报省、各地市政府相关部门,为我省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参考依据。
四、申报时间
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,请申报企业于截止时间前将材料报送广东省企业联合会“广东省企业百强排序办公室”,申报表可登陆广东企业联合网下载
http://www.c-gec.cn。
附:“2016年广东省企业500强”推荐申报表